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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Y來信,她遇上五年沒聯絡的前度,並發生了關係﹕


「期間他仍在乎我感受,大家談及舊事。其實我一直想和他『翻兜』(復合),但我現在的情況,永遠無法和他一起。」


「後來找他談天,他都只是問一句、答一句,『彷彿過路人』。我經常想起他,發覺自己放不下。很想知道他是否仍然愛我,或只是曖昧、只當我朋友?」


謝謝來信。


五年不見,你仍念著舊情,既然有機會來一場友誼波,實在樂也融融。


愛慾之間,你們除了享受一下一下撞擊,更是重回恍如昨天的戀愛。回憶總是美好的,時間是「美圖秀秀」,只要不過份失真,我們都樂於接受P了圖的過去。而除非他一向待你很差,又或這五年間學了某些高官的獸行,否則在床上對你好,照顧你感受根本理所當然(反正只是一次半次)。


但回憶有一大敵人,就是「現在」。除非現在你們相處十分美滿,否則這只會一點一滴沾污過去,想再洗淨便十分困難。他現在對你彷彿過路人,顯然不想再糾纏,怕過去開心的都變醜。既然你不可能再跟他復合,為何還要煩下去?別告訴我只想「得個知字」,你非參加興趣班,更不是聽辦公室是非在吃花生。你正在探問一位你掛念了五年,但最近很在乎你感受地和你「啪啪啪」的前度是否仍然愛你。不論他有何答案,難道你會輕鬆回應﹕「啊﹗知道了。沒你的事,跪安吧﹗」


五年過去,很多事都變了,你有你難處,他也可能結了婚生了子,或即將尋獲一生的幸福。唯一不變的,是你們美好的回憶,和最近一次水乳交融的窩心,完美句號理應就此劃上。除非你想自製韓劇的淒美,或真的可為他放下所有,否則再問再搞下去,只會自討苦吃。而其實這不是曖昧,他只不過跟你在床上聚聚舊。下了床,各自歸家。


情人節,和別人好好約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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