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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21歲的男朋友拍拖6年,同居4年,雖然他比我少一年,但會盡一切方法照顧我的情緒,起居和生活。我們相處得不錯,但雙方家人卻不太喜歡對方,總覺得我們可以找到更好。

然而,日子久了,二人漸轉平淡,在12年我們分手過一次後,平日相處已變了他自顧在廳看電視,我在房看書,只有假日才出外看電影。為了找回一點刺激,有次我找了一個男按摩師為我推油而發生了一段小插曲,雖然我們沒發生關係,但他偷看到我們的訊息後,便提出分手,幸而最後復合。

只是復合後,他開始變了,我看到他的電話有另一個女人的短訊還被稱呼作老婆,而曾被稱呼老婆仔的我,如今來電的名字被刪剩一個「仔」字。我開始不斷找機會看他的電話,還發現他的媽媽在短訊中多次提及很喜歡他的新女朋友,我就此問過他,他說他的家人不知我們復合,他隨便說已有新女朋友,後來我在朋友口中得知他與第三者已發生了兩個月,他亦開始不回家睡。

為此我們吵了一場,他跟我說分手,還說已經不想再像照顧女兒一樣遷就我,還為著當日推油的事耿耿於懷……他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我不捨得他,現在我不主動找他,他就不理我,我們還能復合?


第一,如果希望建立長久關係,與對方家人相處融洽是一個前提,雖說拍拖是兩個人的事,但婚姻卻是兩家人的事,最少也要做到相敬如賓,關係才能健康發展。

第二,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既然他說出耿耿於懷,證明他當時選擇復合只為了殘存的感情,現在他清醒了,不想再就妳,還有了第三者,說明愛而死。

第三,他已經說了分手,答案明顯不過。新女朋友跟他沒有不快的過去作包袱,而且深得他母親的寵愛,他未對妳絕情,可能只為多年責任,還未能做得太狠;亦可能,他仍在觀望與新女朋友的進展……


他對妳照顧多年,分手妳一定會比他不捨,因為妳習慣受寵,他卻付出夠了,妳會因為他的好留戀,他卻可能會鬆一口氣。

你們還年輕,總會容易因誘惑而做出一時衝動的決定影響感情,但感情傷了,永遠有個疤痕,一而再的分手又復合,已說明過得了一時,卻容不下一世。

不要因為第一個男朋友而勉強苦纏已死的感情,失戀並不可怕,愛情也不過是認識自己和成長的其中一個過程。嘗試在這次的失戀,學習更懂得照顧自己,珍惜身邊的人和事,這才對妳以後的人生和戀愛有幫助。

還能復合嗎?不如問還需要復合嗎?!既然過去已過,那人再不愛妳,就讓他過去吧,人生漫長,總會找到妳想珍惜,他也珍惜你的人。

 

 

電影編劇、專欄作家Ja P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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