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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互聯網
貽興:
我和男友一起,是因為一年前他太太向他提出離婚,而我當時是用朋友身份在他身邊鼓勵而漸漸有感情,當時他太太已很少回家,並說不久會帶小朋友去外國讀書。表面上看我不是第三者,而且媽媽和小朋友不久會去第二度生活,所有事看似都清清楚楚,所以我們在一起了。
男友一開始就跟我坦白說,他不會主動簽紙,因他很看重婚姻的承諾,還有不想親手破壞小朋友的幸福。其間他太太提出了幾次簽紙他都不答應,他意思是等太太自行處理,但這樣過程會耐好多。我既無奈但唯有接受,從來不會迫他,因我唔想佢將來後悔。
 
朋友都驚我只是一個「水泡」,但我們一起的時間他對我很好,用行動來證明他是認真和珍惜我的。不過,因為這種暫不能見光的status,我們不能承認大家男女朋友的身份,我們不能在街上拖手,也不能介紹給朋友認識,假日唔敢問佢同我去邊,因為他多數要照顧小朋友。
理論上我無得怪他,因他是個好爸爸,但我真係好唔開心,過時過節都係一個人過。還有即使他太太離開已是事實,但她還是現在式,感覺很難受!雖然未開始前已知道條路難行,但原來我是高估了自己的能耐,以為愛可以包容一切。
在這些問題上哭了無數次,最後,他說給他三年時間去處理他的家庭問題。要我怎樣堅持呢?雖然我很想很想和他有將來,但這種以淚洗面的日子,我支持不了很久。我們都唔細(我三十頭,佢三十尾),如果大家後生十年,可能我會選擇等。我唔知可以點做,唔想迫佢,但我又唔開心。
 
試過忍痛放手,第一次在大家還很喜歡對方的時候放手,原來感覺係好痛苦,好難受!以為分開了就不用再痛苦,不會再傷心,但幾星期過去了,痛苦一點也沒少過,仍然是天天哭,都是六個字:捨不得、放不下。這種感覺,以前從來都未試過。原來,相愛但不能在一起的感覺是這麼的恐怖!
 
隨著時間過去,當初令我傷心的事好像逃走掉,反而記得他的好。我們間唔中也會見面,仍看得出大家仍關心對方。最近經常想,我們不是性格不合,不是對方劈腿,我也知道他是珍惜我的,如因為等不到而放棄他,是否很可惜?還是應該再給一次機會,珍惜這段感情呢?
 
希望你能指點一下!謝謝!
 
放不下的人

放不下的人:
一個好爸爸從來就不一定是個好男友,一個好兒子更不一定是個好情人,你愛他的善良,就得同時忍受他的軟弱。
我當然建議你別抱太大希望,就把這段時間當作大家都是對方的伴侶,別給雙方太大壓力了吧,你要搞清楚一件事,你是真的愛他,單單能愛他就好,不介意最後能否跟他結婚;還是你更著緊的其實是你的終身大事?
我看你一再強調你倆的年紀,如果你真的急著嫁,那就別等了,就算他最後真的離婚了,也不可能笨得才剛爬出了油鑊,又急急跳入火堆,立即跟你結婚,以你急躁的性格,還能等多久?
如果你真的放不下,如果真的很愛,始終不捨得,那就相信他最後一次,給他三年時間,看他三年後是否真的可以把一切處理掉跟你一起。如果真的不能,至少你也死心,你也真的等過,日後想起,也不會後悔了。
你是單單恨嫁還是非他不嫁,你是愛他還是想他娶你,好好想清楚吧,當中是有分別的。
祝  認清自己
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