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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熙來攘往的鬧市中, 除了在工作上和朋友圈中能常常碰到新人新事,我們每天亦會和很多人陌生人擦身而過。突然遇見那麼一個他,讓你怦然心動:他或者讓你重新找到初戀的感覺,又或者一個動作一句說話都能給你猛烈的心跳,然後你會一直不能自制地不斷想著他,魂牽夢縈。
根據某大型問卷統計這種所謂的「一見鍾情」發生率有50%,全世界大概有一半人認為自己試過,比見鬼的機率要高出很多。其實大多數的愛情,都是始於一見鍾情,無論你自覺與否。它是很多人感情的起點,但卻不一定是終點,因為一見鍾情有時是單方面,未必每次都能兩情相悅。然而,身為女孩子,能邂逅讓你頃刻心動的男生雖然很浪漫,但若果不小心謹慎去處理這個狀況,結局可能會比撞鬼更難受。
曾經讀過一本國外出版很有名的情場教科書,書中指出女孩子無論在任何情況之下遇到怎樣動心的男生,上前認識或留下任何聯絡方法的主動權也必須交給男方。女生可以隨時出手吸引他的注意力,但若果那個他始終不作任何形式的主動,便說明這個男生對你並沒有心思。作者列舉了不少上至政治名人下至凡夫宅男的真實個案去支持這個論點,歷史證明男生就算如何害羞,如何被動,也絕對不會讓自己的真命天女在他生命中溜走。尤其現今通訊科技那麼發達,如果他不想錯過妳,他也有一萬種方法把你挖出來。
書中也提及現在騙徒的手法層出不窮,就算他主動猛烈追求也不一定代表這個男人是單身或對你動了真情,所以女生無論有多喜歡正在交往的男生在認識及初步階段也一直要貫徹這種被動的欲拒還迎,才能漸漸試出真章。雖然很多人說愛情有時需要一點點的衝動與冒險,但我覺得年少輕狂時或者尚有資本去跌去撞,到了一定年紀便不是每個人都傷得起,因為當我們擁有了很多的時候,犯錯要付的代價就相對更大了。
所以有些看似美好但其實是愛情的陷阱,寧願錯過,因為一見鍾情所開始的感情可以很膚淺,只不過是單純地喜歡上一個人的外表及談吐罷了。我們的一生會遇見很多人、一見鍾情不少人、兩情相悅一些人,但真正走進心裡,最終和自己攜手白頭的,就只有一人,我們要把最好的我們留給那個他。
「捨不的冷倒,病了怎可散步
捨不得跌到 連累彼此苦惱
為你珍惜 餘下慢慢長路 但願 及時伸手擁抱」——黎明《及時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