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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一個人,可以很幸福,也可以很悲傷。
情侶因工作忙碌,所以不能見面而想念對方,實為幸福的想念;
但如果對方離開了自己,而不能再見,最後只能透過想念去懷緬對方,實為悲傷。

 

 

說穿了,所謂想念,只是想再見對方一面,跟他聊聊近況,知道對方安好,其實就能治療好你的「想念病」。在某些詞典中,想念有被解釋為是人類感情中的一種慾望。

 

 

你或許會在聽某首歌時想念一個人;
你或許會在看某套電影時想念一個人;
你或許會在走到某條街道時想念一個人。

 

 

這種慾望如同食慾,它就在你腦海裡憑空出現,不能制止,也不能無視,直至到你願意去想念,才能使它平伏,暫時不再佔據你的腦袋。雖然有點麻煩,但你很樂意,因為一次美好的想念,絕對能令你感覺比較好,更容易釋懷。

 

 

「想念」會在無時無刻出現,你不能預計到它在何時出現,你只好接受,然後好好想念,因為即使你到了一個新的地方,也許會因為腦海萌生出「如果跟他一起來就好」的想法而觸動到你的「想念」,最後你在新的地方,靜靜坐在某個舒適的位置,好好享受屬於你的想念。

 

 

你不得不承認,你是因為還很愛他才會想念他,不然他絕對不會出現,「想念」也不是願意這麼常出現打擾你的生活,只是「想念」知道,這刻你需要他,但是他不在你的身邊,「想念」才會出現,希望能彌補失去他的虛位,也希望你能比較不用那麼傷痛。

 

 

想念很好,但不可以倚賴,不然它就會變成毒品,使你上癮,再也回不了頭,而你也永遠忘記不了他。

 

 

想念,只是一種過渡,傷口癒合了,就該忘記了,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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