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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雪︰


您好!我是您的支持者,我很熱愛您的書。但是今次我遇到一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希望可以得到你的幫助。


我和他拍拖4 個月便分了手。現在我們仍然有性關係, 這種關係維持了一年了。這一年裡他(有)他的女朋友,而我還是在守候他回來我身邊。


沒有人知我的存在。我永遠是那個乎(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人。每次也是他要求我上他的家,往往事後也只是衝衝地離去。


分手後,他曾說過仍愛我,又曾說過只是「朋友」,也曾有朋友問道我們是什麼關係,他笑笑說「非一般的關係」,也有說過是sex partner。我搞不懂他是否還愛我, 就連一點點也沒有?還是我只不過是他的玩具而已。


他常說他有需要,要求我去,我有曾經拒絕過他,但卻被他的甜言蜜語融化了,最終也是上了他的家。我們之間只是存在性,他每次一開口也只是有需要,只要知道那天我不方便他便會結束對話。


有朋友勸過我不要再去,此(始)終吃虧的人是我,也有朋友說我們都只是各取所需。我應維持sex partner 的關係還是要挽回他的心?


有時我會覺得我好cheap、好犯賤。我有諗過他可以有女朋友,我也可以,但是與另一個人拍拖才發覺我愛的是他。我恨他,但我更愛他,但我又怕除了我以外還會有更多更多的我出現。


我應該繼續下去,還是抽身離去?
 

蔚︰

 
你的身份非常明顯,就只是一個性伴侶。
 
你的前男友也沒騙你,沒誤導你,他真的只當你是性伴侶。
 
他每次見你,都只是純粹上床,任何浪漫都不給你。
 
你們的問題是,他絕對明白何謂性伴侶,但你就不明白。
 
於他而言,上完床就不理會你,就是性伴侶。你卻覺得,他是你的愛人和情人。
 
好吧!你知道,你需要甚麼嗎?你需要的是「情人」。何謂情人?情人是,除了性之外,他會給你製造一些浪漫,會拍拖、去外地偷情。這種就是情人關係。
 
你的前男友很懂得分類,他有正印女朋友,而你,就是純粹性伴侶。而從他的行為顯示,他不會把你升級做「情人」,他只會繼續找你上床,直至他對你完全生厭為止。
 
所以,離開和拒絕他吧,你所需要的愛意和情意,他不能給你。
 
他能給你的只是性,但你最想要的,不是性吧!
 
他無利用你,他以為大家都明白何謂性伴侶,他不知道你根本不明白。
 
你要做的是,去找一些能做「情人」的男人,在性之外,能給你浪漫;又或是,去找一個正印男朋友,他能與你長久發展,甚至結婚生仔。
 
你都不享受純粹的性伴侶關係,因何還要繼續下去?
 
作為女人,最重要的是,明白自己心裡的真正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