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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佩君:不過就是沉溺地愛過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喜歡到沉溺的感覺,大概我們都試過。

就像小時候喜歡一個卡通人物,你的書包、鉛筆、手巾仔、水壺、牀單全部都清一色選用同一款。你喜歡它,喜歡到要日見夜見才心滿意足。

然後,不知何時開始,你忽然覺得卡通人物不是你杯茶,你轉移迷上了明星偶像。

手機電腦的 wallpaper 全都是偶像的相片,由早到晚聽着偶像的歌,重覆又重覆,百聽不厭。為了追星可以徹夜不眠、為了維護偶像可以跟好友鬧到面紅耳熱。

冇法啊,喜歡一個人就是這樣。

可是,當偶像去外地發展或因種種原因減產、不常出現在螢光幕前的時候,你才漸漸發現,其實見不到他,也不算什麼,日子還是要過。到市場上有另一批新人冒起,你又開始了新一輪沉溺,舊的偶像早已拋諸腦後。

由細到大我們知道,儘管多愛一個人,其實也有結束的一刻。

小時候喜歡一個卡通人物如是、迷戀偶像如是,這根本是戀愛的雛形。

因為我們試過這樣沉溺地愛,所以更加明白到今天很愛很愛你,明天也許可以狠心放下你。

因此,分手了、被拋棄了,不必難過,你總會再愛上別人,也會被別人疼愛。

別再日日夜夜向自己洗腦,說自己如何放不低他、說自己不能失去他。

在悠長的歲月時光中,我們都試過對一個人沉溺、試過以為失去他便活不下去……到某一天回望過去,才知道曾經深愛過的他,只不過如同兒時迷過的偶像、那首百聽不厭的歌原來一樣有人可取替、那種沉溺至呼吸不了的感覺,原來不過如此。

朱佩君
香港小說、專欄作家
www.facebook.com/OLAfor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