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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有一個男朋友,拍了十一年拖,最終都是分手收場。對於這段感情,我自問已經盡了飲奶之力去維繫,但始終走不到老。我跟他正式一起前,他本來已經有了一個相識八年的女朋友,正打算結婚,因為認識了我,結果兩人最終分手。

 

那一年,我十九歲。

 

年輕時的我,非常好勝,當時我就已經有一個想法:愛情嘛,又不是飲茶等位,誰說是先到先得?到現在老實講,我也不認為有永久壟斷的愛情,不要以為他/她現在是你的,一定一世是你的,不是的。愛情本來就是非常殘酷,只有強者才能生存。

 

當了兩年第三者,他才分手,我勝利了。

 

我是爭贏了,但不過癮。爭的過程也不是人過的日子,心情天天坐過山車一樣, 起起跌跌, 患得患失, 生命意志都由另一個人控制, 沒有自己, 沒有理想, 沒有大志, 沒天晴天……那時候開始, 我就沒有安全感,很容易就喊。

 

那,那麼痛苦,為什麼仍然要去爭?

 

因為我以為我是他的真命天子。當然最終不是。
分手後十幾年,他終於結婚了。他太太比他少23歲,分手後我們仍是朋友,他還會帶太太來我家拜年。今次再看見他們,我突然間才知道,原來我只是他的牙籤,即是「攝時間」。他跟我一起時,他太太還未出世,他那廿幾年,總要有人陪他打發,於是我貢獻了我十一年青春給他。

 

真不值!

 

一想到這裡,我真恨自己笨:貢獻時間都算了,時間反正我有,但傷心傷身就太不必了……這樣出心出力原來只不過是茄哩菲,是不是很白痴?

 

緣份就是這樣冷浩。她從來不給同情分,也不看表現,總之一切只按衪的劇本辦事,你和我只是凡人,你可以爭,爭到,如果衪的劇本沒有你白頭到老的一段,你們最終也不能行多一步。

 

如果你正在為感情而煩惱,算吧!不需要!

 

如果你是命中注定天生一對,他就算現在走了十萬九千里遠,他也一定回來找你的, 而不用下下牙血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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