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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分手後跟前度做回朋友的女生,好變態。不好意思,我實在想不到怎樣形容你,如果說你大膽,我怕你會以為我在讚你,說你大方,更加怕太有鼓勵性。

 

 

你要知道,朋友的角色一向比女朋友疏,雖然兩者只欠一個「女」字。但作為朋友的責任,或者說是道義,總會包括「為他高興」和「支持他」,言則你將要面對的,是他日後把某個女仔追到手之後,你要「為他高興」;當他花心思逗新女友開心,或者新女友不喜歡他跟你來往時,你更加要「支持他」。分手本來已經夠慘情,你偏要再自討苦吃,不說你變態,是甚麼?

 

 

有人說:「即使無緣分一起,我都想繼續關心他。」這簡直是「跌落地拿堆沙,然後再跣低自己」的做法。世上只有你認為這樣是值得歌頌,身邊那班清醒的朋友們,其實已在心裏說你傻,看穿你不過在找藉口拒絕放手。那個跟你分手的前度,更加不會有執到金的感覺。你有否聽過人會說:「人生有你這個前度的確好極」?又有否聽過有人因為是個「不可多得的前度」,而從此幸福快樂?跌底了,就爬起身囉,何必氹自己跣返落地?

 

當然,我明白你不捨得,想借用友誼跟他延續過去,但你要記住,由「前度」貶落「朋友」這個身份,只是安慰獎,並不值得你用痛苦去換取。倒不如,跟朋友賣醉幾天,哭哭鬧鬧,讓自己盡情發洩,然後重新來過。犯第一次錯,叫少不更事,故意犯第二次,就叫蠢到變態,寧願找另一個男人傷害你,都別被同一個人傷多你一次。否則,到頭來你只會由怨他不要你,變成痛恨自己太傻,最終元氣大傷,浪費更多青春。

 

周靈山,愛情及瘦身食譜作家,著作包括《你是女皇,他就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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