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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向晴軒於數天前發表最新調查報告(星島日報報道,21/12/2015),研究了480個婚外情個案,發覺不同婚齡都可能有婚外情,結婚少於五年、多於三十年的個案各佔一成多,其實「偷吃」又管他甚麼「七年之癢」?大部份婚外情個案曝光後,雙方都會發生衝突,四成人甚至想自殺、殺死對方/第三者、全家同歸於盡……死死死,那些平時只顧上班、照顧小孩、進修,甚至閒著也不太理睬伴侶的人,何以在對方出軌後,又突然極度緊張二人關係,甚至視他/她比生命重要?
愛情有「排他性」,尤其當結婚後,大家背著「一生一世」的誓盟,覺得大局已定,他/她是屬於我的「私產」。我怎樣「用」我的財產是一回事,別人插隻腳過來卻絕對不可!「分享」是美德,唯獨不適用於愛情。然而,我們還得承認人類「天生多情」,一對一的關係本來便違反天性,而現代婚姻制度的歷史很短,短得你我根本仍未適應。因此即使道德珈鎖再多,「烈士們」依然勇於出軌,結果得償所願壯烈犧牲﹗A1頭條的倫常慘案我們還看得少嗎?
「婚外情」可說避無可避,最徹底解決方法,就是廢掉婚姻制度。退一萬步,則大家要明白出軌並沒甚麼大不了,因這乎合人性。或如擅長情慾研究的港大教授何式凝所說:「婚外情有什麼可悲?覺得婚外情可悲,因為你以為婚姻是完美的。但根本上,所有關係都不會完美,總有缺撼,總有不足。」(quoted from Refine Magazine, vol. 4)
看到這裏,我知道,你想向我擲雞蛋﹗且慢﹗真相永遠醜陋,接受與否由得你。但請起碼在心裏打個底,若某天「烈士」殺到,你仍不至於像個傻仔。當然,要預防婚外情,或保衞二人關係,我們可以做的其實很多。例如你跟另一半的關係,到底是「戀人」,或已淪為「合作伙伴」?我經常強調不論二人結婚多久、關係如何穩定,仍需要談情、拍拖、單獨約會。若你們的對話只剩下﹕「幫孩子檢查家課了沒有?」、「明天要到超級市場買東西。」、「這個月電費漲價了。」、「早點睡吧,明天還要上班」……你倆可能持家有道,卻肯定失去了愛情﹗跟失敗的情人在「公事」上合作愉快,等於埋下出軌的伏線。人皆需要愛,那管「工作」有多成功。就如你倆,難道當初是因為「工作」而非「愛情」才結合嗎?
我們都需要愛。預防婚外情,不是左防右守便可,「即使跟蹤你來臨案發現場,牢牢看守著你,提防你搭上這一個她。下個她都會趁我看不到誘惑你,明白如你要這樣易變心,哪到我害怕。」(《三角誌》,盧巧音)久守必失,請主動追擊愛情﹗現在就回憶一下你們曾經最浪漫的事、笑得最開心的經歷、那些令對方甜絲絲的情話……這都是愛情開花結果的原因,也是滋潤一生一世的養份,請繼續付出、好好維繫。愛情需耕耘,別躲懶說甚麼「老夫老妻」不需要這套。好啊﹗你是老夫老妻,他/她便出去找fresh food吃囉﹗大家都忙,忙卻不是大很晒。要是你認為做家務比另一半重要,他/她及不上BB尿片最要時,你又怎能怪在你眼中比屎更低級的他/她,另投他人懷抱?
BTW, 最後提提你,出軌的可能不是對方,請別只懂怪責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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