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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我們足足在書店坐了兩個小時,在這段時間裡,我從書架上拿下來的村上春樹還沒有打開,她手中的Dan Brown閤上之後也一直沒掀開過。臨走之前,我跟她交換了電話。可是,整個星期我都沒有打電話給她,也沒有給她發過短訊。我不想讓她有種過於急進的感覺,白白浪費了怪癖的偶遇,偶爾我會在腦海裡慢慢細味,我相信她也是一樣。有一天,她傳來了一句Whatsapp……

「今日會唔會去書店?」

「我都就快變人乾,咁啱書味協會今天有活動,書店等。」其實我昨天才去過書店「叉電」,但我很想再嗅一次那陣跟她混合了的書味。

「哈哈,咩書味協會啊,得你同我兩個會員啊?」

「到時見。」書味協會當然是我虛構出來的,但如果這個協會真的存在,我倒希望會員永遠只有兩個人……

於是,我下班後便跑到書店,找了個跟上次一樣的位置,隨便在書架上掏出一本書,便坐了下來。雖然書本打開了,可是我的注意力完全沒放在文字上。

「喂!呢度啊~」我發現她在書店門前左顧右盼,便揮手示意。

「哎呀~累死人。」她一邊向我招手,一邊純熟地在書架上抽出跟上次一樣的小說,然後在我的旁邊坐下來。

「沒野嘛,妳個樣真係唔多掂喎~」

「唉,唔好提,公司遇到難搞野啊。」她嘆了一口氣。

「願聞其詳。」我揚起眉毛。

「公司今日黎左個新上司,佢將D野塞晒俾我做,真係變態都無人有。」她噘起嘴。

「嘩,佢同妳有咩十冤九仇啊?」

「都唔知我係咪前世欠咗佢……個變態佬每晚都會特登留喺公司,等到全公司同事走晒,就借意約我吃飯!」

「高招喎!你上司係咪嗰D變態中年阿叔黎嫁?」我豎起姆指,她用手肘撞了我一下。

「咦,咁又唔係喎,佢年紀同我差唔多,聽說喺外國讀書畢業之後,番黎香港做野囉。」

「富二代啊?」

「咁我就唔清楚啦,反正我都無打算同佢去吃飯~」她聳聳背,然後把手中的小說打開,低頭看著。

那天,我從頭到尾只顧著偷偷瞟向她,注視著她眼角的疲憊,抿成一線的嘴唇,根本沒閒暇放在手上的村上……咦?!向西村上春樹?!一時情急之下拿錯了…….而她手上的小說,因為一直跟我聊天,頁數一直停留在同一頁裡。我們宛如認識多年的知已一樣,話題源源不絕,聊聊家人、聊聊工作、也互相咒罵對方的上司。自那次之後,我跟她的距離漸漸拉近,相約在書店見面的次數越來越頻密。

雖然我們都有大家的電話號碼跟whatsapp,但只會用作相約見面之用,所有話題都總會留在書店內,一邊嗅著書味一邊暢談,這是我跟她的默契。我自認是個悶蛋的人,腳步永遠跟不上潮流。但我根本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我跟她見面的地方就只有書店。書店裡獨特的氣味,也成了她的專屬氣味,每次走進書店裡,我總會想起她。最近,她公司的上司好像加強了攻勢,對著她狂追猛打,我同樣也是男人,當然知道那個上司對她有意思,可是我倒不太擔心,就算他是富二代,我認為與她的關係上也贏在起跑線,怪癖不是金錢可以買到的。

但這個只是我一廂情願的「認為」……

「喂,Sorry啊,公司好多野搞。」她來到的時候,已經晚上九時多。

「協會已經一致決定要逐你出會!」而我則足足在書店呆坐了兩個小時。

「咪咁啦協會會長~」她坐下來,手上拿著的也是同一本小說。

「呢排都唔見妳黎書店,公司無野做咩?」我借意打聽。

「唔係啊,咪我上次同你講個上司囉,我同佢去左食飯之嘛,咁食完飯都好夜,咪唔得閒黎書店囉。」

「哦~~個二世祖上司~~」我心裡莫名其妙地揪動了一下。

「你咪咁話人啦,佢都係住屋村嫁喳,屋企人死慳死抵都供佢去外國讀書,所以佢先咁努力搵錢報答返父母囉。」

「嘩,你咁清楚既。」

「咁食飯梗係會傾計嫁啦。我起初都無答應佢同佢食飯,點知佢唔聲唔聲落去買外賣上黎話陪我食飯,咁食多幾次,咪應承同佢出去一次囉~」

「哦……係咩。」雖然我滿臉不在乎,但其實心裡在意得要命。

「反正……都無人約我啦~」

「……」對話結束。

到底她是暗示我去約她,還是真的只是沒人約,所以才跟那個上司吃飯呢?答案對我來說並不重要,我只記得當日我們正聊得興起,突然她的電話響起whatsapp的訊息提示,她望著電話露出甜絲絲的笑容。令我整晚都魂不守舍,跟她道別後,我一個人待在書店裡發愣,直至書店關門,手上的村上……對,村上春樹連一頁也沒看過。當晚回家的途中,我在心裡下了一個決定,我將心臟猶如被魚勾揪扯的感覺,通通寫在白紙上,我想跟她的關係有更進一步的發展,用信來向她表白。

隔天,我將表白的信夾在她每一次都會拿起來閱讀的書裡。當然,這本書很有可能會被其他顧客買走,所以我將那本書放在兒童書籍區裡,當她來到書店找不到這本書時,我再拿給她,她便可以知道我的心意了。我以為,有怪癖的加持,這次的表白一定會成功,可惜事與願違,我與她只能停留在「有相同怪癖的朋友」的關係。原來機會真的不會等人,緣分也是一樣……

「唔好意思啊,今日嚟唔到。」

「Sorry啊,今晚要同佢食飯。」她在whatsapp的稱呼開始從上司變成「佢」。

「其實呢,我同咗佢一齊,佢唔係咁鍾意我放咗工周圍去。」我回覆她一個笑臉表情,這次也是我最後一次約她。

怪癖是戒不掉的,我每隔幾天就會去一次書店,一個人坐著發呆,嗅夠了,就回家。書店的氣味又變回以前一樣,缺少了她的氣味,但同時也變成了屬於她的氣味。幾年過了,我們並沒有再聯絡,我也沒有在書店裡遇到過她,也許我跟她是沒緣分吧。我一直沒有將那本夾有信紙的小說放回原位,可能店員已經發現它並扔掉了,可能她已經發現了那封信,又可能另一個人將它買了……算了,我不想再追究,反正結果並不會有任何改變。

這幾年間,我結識過不同的女友,她們會花兩個小時窩在H&M的更衣室內,亦會花四個小時排隊只為了吃一碗拉麵,但她們永遠不肯花半小時跟我呆在書店。所以,每次進入書店,我只能自己一個人,走進那個曾經與「她」聊天的角落,靜靜地思念一下,那個跟自己有同樣怪癖的女生……


圖片來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