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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年長的姨姨跟我說她跟他老公是如何渡過三十載。
「最緊要就隻眼開,隻眼閉。」
「男人最緊要玩完識返屋企。」
「逢場作興就算啦。」
這完全超出我所預期的想法。
這就是她所謂的「妻子之道」?
我想反駁,卻不知道該如何說。
明知道是發生了事,他不忠,
做錯了事,為甚麼卻要忍耐呢?
雖說裝不知道就是幸福,
但是,你真的忍得了嗎?
他在背後跟別的女人鬼混,
用著你最喜歡的體位做愛,
這是對的嗎?
你忍得了嗎?
光想想就已經想要吐出來了。
既然他不忠了,如果你還算是個人,還有尊嚴的話,我覺得你應該直接跟他說。
原諒不原諒就看你自己的意願,
可是,你怎樣也不應該啞忍,
你也是人,你不該忍受這種對待的。
不愛了,就分開,
不要再拿著完全扭曲的觀念去跟別人「傳道」,好嗎?
就是你把這種扭曲合理法,才會有那麼多光明正大去偷腥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