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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他的關係早已分裂,可是你心裡總是不捨得分手,所以才繼續下去。
可是,你卻因為跟他的關係日益惡化而感到痛苦,你已經習慣晚上總會哭醒,又或是上班心不在焉。
「都一起了那麼多年,其實我真的很不捨得。」
這是我最常聽到遇上以上情況的人所說的一句話。
是不捨得,還是覺得花了那麼多年青春跟心力,現在分手覺得很不值?
可是不分手又辛苦,每天跟他對著幹,總要吵一次架才願意掛電話。
這不正正就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嗎?
在愛情裡,千萬不如有「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心態,這只會蹉跎你的光陰,浪費你的青春。
何不早早下定決心分手,給雙方一個機會重新的出發?
不然,拖得久了,可能後果更嚴重。
如果真的不適合,我提議,不如大家心平氣和,跟另一半拿出來認真討論,究竟該不該繼續一起走下去,或許大家會有共識,和平分手,又或是大家會重新檢視大家的關係,可以找到一個重新出發點,令關係更加深厚呢?
p.s.
新年快樂!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