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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最渴望的情人節禮物,當然是在頭頂繫上「蝴蝶結」的你……才怪﹗
除非你打算為他炮製「別開生面」的一晚,或你們剛拍拖,還沒有做過,否則情人節的「春宵一刻」不見得真的值千金。Oh sorry! 當晚爆房錢確實「不合理」地比千金更貴,他寧願在15/2或之後「補祝」三次,說不定還有餘錢吃個M記早餐。
對於實際型男人,他們買名牌手袋給你時,腦中只有兩張來回機票和四晚酒店住宿,但現在都淪為「跟廟街貨分別不大」的包包。至於你送甚麼給他?當然是實用的產品為佳,或索性大家都不要送,不是說儲錢結婚嗎?
至於浪漫型男人,他們就算願意花錢,也覺得這些名牌俗氣,寧願自己親手弄一個型格手袋給你。而重點是,他們抗拒「隨波逐流」。甚麼情人節大餐和禮物,都是商人賺錢的把戲,若我們跟著去做,事情只會變得型式化、表面化。
我知道,情人節對不少女孩而言,是一年一度的「大比拼」。就算自己收的花不特別大特別美,但最少也要「有」。否則置身辦公室的花海中,會比失戀更難受﹗但我認為這種心態應該轉一轉。愛與不愛並不在於那束花或包包,而是大家能否好好地享受特別的一天、用心表達愛意。以為浪漫就是昂貴禮物加燭光晚餐,只代表你看太多韓劇。沒有金雕玉砌的畫面,銀幕上的便不再好看。但我們是凡人,還要是香港人,供樓負擔全球最貴﹗Ok fine!若他好很有錢,或真的是住豪宅的李敏鎬,就當我沒說過,你也不需再看我的專欄。
也許對任何男人而言,不用「為送而送」,就是最佳的情人節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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