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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互聯網

前天上班時,在列車裡重遇前度女友。

 

兩個人,兩雙眼,互相對望了不夠兩秒,而且我也沒來得及微笑,注意,是單單的一個微笑,她就轉身走了。

 

話說在前頭,如果我沒患上失憶症的話,我們好像,應該,大慨是和平分手的。

 

那時我們還客氣地說了句,還是朋友,再聊吧。

 

怎料在三年後,她竟然轉身就走。

 

我不是要說她甚麼,我只是好奇,為甚麼不能大方地打個招呼呢?

 

身邊的朋友,在街上遇到前度時,都會寒暄一下,雖然難免尷尬,但是總比沒有好。

 

不過,其實需要尷尬嗎?大家真的那麼放不下?還是說,幾年後,還是很恨又或是很愛他?

 

在於我的角度,其實我很高興能遇到前度們,因為他們都曾經令我的人生變得美好,也給過我很多快樂的回憶,現在再見到,不論當年多恨她,可是還是抱有一絲感謝。

 

可是她們卻這樣轉身離開了。

 

坦白說呀,你們會怎樣去面對你們的前度呢?真的不能大方一點?又或是腼腆地點一下頭?

 

好來,好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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