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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五、六年沒試過無目的地逛街,早前放假,逛個夠,逛到好驚驚。

嗱,食米唔知價,就是我這種人,該拿去亂棍打。是說在過去幾年,我天天忙,別說逛街,就連飯也少吃,於是物價記憶仍停留在「一碗白飯6元」的水平。那天在餐廳點飯,驚見寫着15元,哇了一聲,飯端來又再哇多聲,怎麼一小碗要賣這麼貴?

大鄉里之旅仍未完,我還不知死活地繼續逛、繼續「哇!」走入超市,一盒提子要50至60元,我停留在30元;一個橙要5元,我心想是2至3元;未夠一斤的菜賣23元,我記憶中才8至10元。

深深不忿,仍認為只是個別例子,就走入鞋店看看,畢竟我七年沒買鞋,沒想到,沒什麼款式也不算舒服的一雙鞋要六百元,姐我還會行走江湖時,這肯定賣不過三百。結果,逛到心灰,兩手空空,什麼都捨不得買,實在太貴。

怪不得學生經常笑我:「媽!你幾耐無行街?你又收少錢喇!」我一直以為他們說笑,如今我真的笑不出來,終於知道做到死仍然窮的原因,就是因為沒逛街。

各位男友,下次見女友逛街,別唸她,人家在更新資料庫而已,難道你想她學我嗎?是的話,你養她好了,免得她偶然出街,嚇個半死,還被人好奇:你係咪外國返嚟?

我不是外國返嚟,只是留在火星太久,回來才驚覺地球真的很危險,月薪又不見加了這麼多!

逛街逛到好驚驚|周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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