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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那位keep住抽我水的人|周靈山

網絡上的「抽水」,有指桑罵槐之意,抽水若抽得夠賤,奉行日行一「賤」的觀眾必定會喜歡你;若抽得更狠,義氣仔女拍案叫絕;抽得好笑,網民定必陪你笑最少三秒。

但是,我竟然見識過一個「出力抽完,卻損人不利己」的人,而他抽的對象,是我。

首先,當自己成為被抽的對象,我是深感榮幸的,因為沒有人會抽nobody的水,對方肯抽我,代表我在他心目中有一定的地位。當然,這個地位可能低過地獄,但你咪理,可以的話,我仍想寫在履歷。

話說,其實我並不認識對方,就是不認識到要四出問人「知唔知呢個邊位」那種,所以,以下屬於無仇無怨系列故事。

第一次被他抽,始於數年前,看到後,我笑了一下,我笑,不是源於太有自信,只是我覺得:怎麼人這個人閒成這樣?竟洋洋百字去抽一個名氣不大的我?

年多之後,想不到,他又出現,其實也想不起他抽我什麼了,只記得那個時候我想:「怎麼這個人老是常出現?」

抽了多次之後,好可惜,我未能助他無風起大浪,想必他是氣餒了,於是在最後一次,他竟以衝行一公尺、然後由48樓跳落地面的方法,連環抽上跟我合作的品牌、合作伙伴和讀者。那一次,我就有點傷心了,因為,品牌、伙伴和讀者們都很疼我,我也很疼他們,正所謂禍不及家人,有槍你指着我一個人好了!於是,我選擇作出回應,但不回應由自可,一回應就大件事,伙伴和讀者們十分氣憤,伙伴更說「此人永不合作」,我想替他求情也來不及。

其實,至今我仍百思不得其解,但不解的並非為何他如此恨我,因為我深明「雖無過犯,面目可憎」的道理,我雖是讀者眼中的媽媽,但在他眼中,我肯定變了惡毒後母。不過,憎還憎,若真的很憎我,就別把我放在心裏好了,否則,對自己的心理也不健康。

所以呢,做什麼事也得三思,你永遠不會知道,你在那些毫無交集的人的心裏,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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