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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真正原因|胡世君

一覺醒來,謝霆鋒《非走不可》的歌詞突然在腦內響起:

//裝飾的鮮花 一般都不會結果
休克的軀體 仍能給你生火//

我在問自己,到底要去到那種情況,才真的非走不可。當初開始總有原因,經歷了那麼多,也累積不少感情和回憶,分手,就像把自己過去的努力一筆勾銷!那麼踏上這條路,是因為對方:

跟自己性格不合?

工作不好,賺錢不多?

感情淡了?

出了軌,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家人激烈反對?

其他十萬個原因???

人的慣性是不願改變,也怕做「壞人」怕被「唱衰」,所以分手需要勇氣,更要理由去支持自己的決定。我們總得找上一堆藉口,back up自己大聲說出「分手」二字。把對方描述為大壞蛋,我只是受害者,我們的慣技。善心一點的,自己會承擔一分責任:「我們沒有未來!」總之問題就是解決不了。

或根本不想去解決?

歸根究柢,原因大概只是:「心不在」不管是心死,還是戀上他人,你的心已遠走他方,不願再跟這個曾經愛得要生要死的人糾纏。若依然有心、有愛,大家也會嘗試努力去改善,為對方多做一點,懷抱再擠迫也會抱緊處理。就如真正的運動員,不會輸幾場比賽便嚷着退役,難道所謂「真愛」又可以輕言退場?如果心死了便直接承認吧!愛不下去當然非走不可,堂而皇之,其他都是矯情的廢話。對自己和對方坦誠,承認真實感覺,是對這段情最後一份尊重。

//踏上分手這條路 才令我突然看到
你的天空宇宙只夠我流淚 不可跳舞//

分手,決定艱難,但當鐵了心便不應該再回頭。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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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澳洲任我行(悉尼、坎培拉、臥龍崗)食買玩一本OK》、《戀愛不是請客食飯》及《打工旅人——工作假期六國誌》。she.com愛情作家、小說作者、旅遊達人、影評人、文化研究/性別研究雙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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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鋒味 @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