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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踏足埃及,我去的不是開羅和金字塔,我去的是亞歷山大。亞歷山大是僅次於首都開羅的大城市,遊客卻寥寥可數。我來的目的就是要見我的死黨A, 一個大方溫文兼高大英俊卻偏愛遲到不愛計劃的埃及男。 他的缺點剛好就是我最討厭的特質 。(Roarrr約我不要遲到或放飛機!)奇怪地,我倆卻變成了好朋友。

 
在香港某酒店大堂偶遇之時, 我們就像20年沒見的情侶一樣,我以最快的100米短跑速度,飛奔到他的懷裡,雙腳在半空吊。如果你剛好在場我很抱歉(鞠躬),皆因場面太賺人熱淚。
 

從認識開始,他一直說要帶我看看這裡的藍。我們當下便決定了後天一起去他的家鄉。 所以,我來了,在亞歷山大的一片藍裡等待這死性不改最愛遲到的A。

 
 

A說在埃及我不能這樣在街上和他打罵、不能露腳和臂、不能自己離開酒店範圍、晚上11點前要返回酒店、馬路很混亂要非常小心、會被眼神和言語騷擾不要介意等。他是對的,雖然我衣著保守還是成為焦點,好幾次有小孩或男人跟在我後面用阿拉伯文說很美很sexy。(放心,我還是有自知之名)

 

本來還打算瞞天過海一起待在Hilton酒店,皆因埃及法律規定未婚男性女性不能待在同一間房間,兩位都是外國人才例外。A剛走進我的房間,酒店人員和警衛就立即打電話兼拍門,警告我們不能一起在房間睡並驅逐了A 。

 
 
我覺得我們的命運就是一輩子的死黨。死黨可以互相咒罵、做對方最討厭的事然後相安無事繼續嘻嘻哈哈。作為回教徒的他,從不喝酒,尊重女性,從不調戲女性。(當空少後卻被無數女性調戲、摸胸摸手兼抓屁股。他笑說自己很可憐,身在江湖身不由己。 )儘管信仰和習慣各異,也可以從中找到平衡和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