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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泛指一切影響精神狀態及活動的疾病。由於患者的思想出現問題,他的言語和行為包括思維、情感、意志、知覺及認知等各方面均有異常的表現,有些患者亦有可能產生幻覺。

精神病的種類

精神病大致上可分為兩大類:重性及輕性精神病。

重性精神病又稱為情感性精神障礙。常見病症包括:
-    抑鬱症
-    妄想症
-    躁狂抑鬱症
-    精神分裂症
-    老年痴呆症

輕性精神病又稱為焦慮性精神障礙病。常見病症包括:
-    精神衰弱
-    失憶症
-    焦慮症
-    恐懼症
-    強逼症  

精神病的病因

精神病是沒有單一或明顯的病因,通常由多種誘發因素互相影響而產生:

生理因素——腦部細胞不正常、腦部功能及分泌失調

心理因素——個人性格、情緒、際遇

環境因素——生活壓力、重大轉變、創傷經歷

遺傳因素——精神分裂症、抑鬱躁狂症等精神病有遺傳傾向

其他因素——精神因素、軀體因素及心理壓力等。

精神病的三個階段

(一)前驅病徵
前驅病徵是指患者的思想、行為開始發生變化,逐漸形成精神病但未有明顯的精神病病徵時的階段,這階段平均歷時幾個月,但也可以是數日至數年不等。

(二 )急性病發期
急性病發期是指精神病病徵變得活躍的階段,如不在這時期治理,情況便會持續數日至數月。在這個階段,患者可能需要入院接受進一步的治療。

(三)復原期
復原期是指精神病病徵得到控制的一個時期,透過藥物治療、藥物檢討、輔導、實際幫助及家人的支持,患者可重建他們的生活。

精神病的治療

不同的精神病需要不同的治療方法,重性精神病可以用藥物治療,而輕性精神病則可用心理治療。一般的治療方法有:

-    藥物治療
-    腦電盪治療
-    腦電描記法
-    心理治療
-    行為治療
-    復康治療

精神病的處理方法

當患者發覺自己患上精神病,可到為精神及情緒受困擾人士提供支援的社區中心、團體或向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生尋求協助。